牟定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关于耕地保护和补充耕地落实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23-05-06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牟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点击:6544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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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28牟定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通过)

 

 牟定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耕地保护和补充耕地落实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

审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深入贯彻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做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监督和管理,促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耕地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有序推进,稳定粮食生产。但也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耕地利用率产出率低。近年来,由于粮食市场价格波动大,粮食生产成本高、抗风险能力弱,种粮收益低,导致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加之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较多,耕地撂荒现象突出,小春季尤为明显。农业产业化发展滞后,现代化农业生产力弱,土地流转经营没有形成规模,耕地利用率低。粮种补贴没有真正发放到种粮大户、种粮集体组织手中,集约化、规模化种粮大户不多,耕地产出率低。二是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执行不到位。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国土空间规划和耕地用途管治措施执行不到位,部分群众依法依规用地的法律意识淡薄,擅自占用耕地建房、破坏基本农田的现象时有发生。耕地保护政策执行不到位,部分耕地仍不同程度出现景观化、林木化、果园化,部分未报批过的土地被农村生产生活设施占用,恢复困难。历史遗留土地违法问题整改力度不够,未严格落实责任制考核机制,部分干部和群众对耕地保护的责任心、主动性不强。执法力量薄弱,执法手段单一,综合执法机制不健全,缺乏必要的监测仪器,数字化监管手段滞后。三是部分补充耕地项目推进迟缓。“多规合一”联动监管机制不健全,部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规划设计不科学,对拟拆除的房屋现状调查不精准,图斑改动较多,致使部分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只能部分拆除或无法拆除,项目实施难度较大。部分施工方与乡镇、村委会配合协调不够,协商解决群众矛盾、项目难题不力,没有形成工作合力,项目推进缓慢。部分土地平整质量不高,耕作层厚度不够,建筑垃圾未按设计要求清理并运输至项目区外,后期耕种难度较大。

为进一步做好耕地保护和补充耕地工作,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耕地利用率和产出率。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扛稳压实耕地保护政治责任。尽快实施土地流转经营制度,将分散的耕地集中在少数种田能手、种粮大户或农业企业手中,鼓励进行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有效解决耕地撂荒问题。大力发展高原特色农业产业,提高现代农业生产力,加强自然灾害防御监测,增强耕地利用率。把种粮补贴真正发放到种粮农户、种粮大户和农业企业手中,充分调动群众种粮积极性,提高粮食产量。发挥群众在耕地保护中的主体作用,采取代耕代种及托管等措施防止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

二、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执行。加强《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群众耕地保护意识。加大巡回法庭现场审判、以案说法力度,大力整改历史遗留土地违法问题,强化责任制考核,增强群众耕地保护责任。认真执行耕地保护政策,严格落实《牟定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强化农村建房审批管理,加强全过程管控,严厉打击未批先建、少批多占、批东建西等违法行为。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监测仪器和人员配置,建立数字化监管平台,健全综合执法机制,拓展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率。

三、进一步加快补充耕地项目进度。健全完善“多规合一”联动监管机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督促项目设计方在项目设计过程中深入实地踏勘,多听村组干部和群众意见,力争项目设计更加科学合理。整合工作力量对拟拆除的房屋认真进行现状调查,精准掌握需拆除房屋情况,并加强对第三方以及乡镇的工作指导,妥善化解工作矛盾和困难问题。优化考核、通报、奖惩制度,压实部门和镇、村、组干部工作责任,详细做好群众工作,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大项目工程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施工方提高土地平整质量,严格落实后期种植管护责任,增强耕地的保土、保肥、保水能力,提高新增耕地质量和耕种效益。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落实情况适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牟定县人大常委会

202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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