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大常委会对县监察委员会 《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22-05-06来源:本站原创点击:5578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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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8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通过)

 

牟定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

审议认为,县监察委员会自2018年1月成立以来,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聚焦教育医疗、社保养老、乡村振兴等民生领域,坚持不懈正风肃纪反腐,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怨”问题,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强保障。但也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主责部门整治工作力度不够。少数主责部门整治措施不具体,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特别是在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保障性住房违规转租等难点问题整治办法措施不多,整治工作成效与目标要求还有差距。二是整治工作宣传载体不够丰富。少数乡镇和部门对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宣传手段、方式单一,有效运用新媒体等方式宣传不多,群众参与监督和整治的积极性还不够高,氛围营造不浓。三是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不够精准。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发挥不够明显,运用巡察、信访举报等其他监督成果推动整治工作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发现问题不够精准,问题线索来源渠道不宽。四是督促以案促改有差距。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整改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进一步增强查办案件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不明显。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治责任。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常态化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充分运用“1+3+6”大监督机制,发挥主责部门职能监督作用。巩固拓展“三资”提级监督省级试点成果,发挥“三员”作用,延伸监督触角。加强对党中央惠民利民、安民富民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政治监督,推动整治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强监督和强监管同向发力,抓住“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以上率下,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时度效统一,对照整治目标任务清单制定“分项目、分阶段、分主体、分载体”的宣传方案,丰富问题通报曝光、整治措施落实、整治成果内容,加大对涉众型问题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过程、事实、结论的公开力度,更大范围宣传引导群众参与,让群众感受整治工作就在身边、整治成果就在眼前,激发群众参与热情。

三、精准执纪问责,加大查处力度。紧扣红白榜指标,补齐短板弱项,注重从县级职能部门监督、专项审计、巡察、信访举报中发现问题线索,拓宽线索来源渠道。从严执纪问责,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对重大典型问题线索提级办理。深化运用“一线工作法”,把整治工作融入监督日常、融入基层实际,严肃查处整治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四、坚持系统施治,巩固整治成果。处理好“当下改”与“长久立”的关系,推进监督与处置、治理有机结合,坚持“双施双治”,把查办案件和以案促改深度融合,做实案件查办“通篇文章”,推动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有序贯通,将实际实践和整治成果固化下来,最大程度转化为制度优势,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最大化。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监察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落实情况适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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