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21-07-29来源:本站原创点击:1668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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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8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通过)

 

牟定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执行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

审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要求,站位社会治理全局,在检察环节努力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细落实,准确及时惩罚犯罪、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但也存在着思想认识有差距、办案质效待提升、衔接配合需加强、能力素质待提高等问题。

为进一步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凝聚思想共识,充分认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意义。持续强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政治责任,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更新司法理念,充分履行职责,切实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各类刑事案件的适用力度。坚持依法该用尽用,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人权保障,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更加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独特功能作用。

二、狠抓规范适用,不断提高案件质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少捕慎诉慎押理念,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时获得有效法律帮助的权利,持续提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范化水平。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严格法定证明标准,落实各项程序规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发挥律师作用,确保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加强教育培训,注重总结实践经验,着力提升检察官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及时主动向党委、人大报告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工作情况。主动加强与县监察委、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共同研究解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持续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形成更强工作合力,着力提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质效,努力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强化监督问效,压实全面从严治检责任。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着力整治检察办案中存在的顽瘴痼疾,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和“三个规定”;提高检察办案的透明度,增强制度适用的公信力;要加大常态化的督导检查和案件评查,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督促用,以查验效,推动制度依法规范、廉洁高效适用。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落实情况适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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