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日期:2019-07-05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罗艳萍 生从彦点击:1338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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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至6月19日,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在听取县人民政府工作情况汇报的基础上,实地察看部分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药化肥经营门店、粮食收储公司、县农产品质量检测站开展农药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走访干部群众,深入了解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情况。执法检查组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对下步工作提出四点建议:一要加强对农药市场的监督管理。坚决打击经营过期,假、劣,国家禁、限用农药,跨经营地点销售和无证经营农药的行为。二要严格农药经营许可。对农药经营店进行规范,按要求建立采购和销售台账,保存备查,确保可以追溯。三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充分利用板报、宣传单、微信、微博、“小广场·大喇叭”等媒体持续做好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主动参与的良好氛围。四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结合农业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工作的开展,充实执法机构人员,完善县级监管机构向乡镇延伸,建立乡镇执法协管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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