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22-08-19来源:本站原创点击:14644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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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6日牟定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

 

牟定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

审议认为,2019年以来,县人民法院依法履行民商事审判职责,审判质效逐年提升、诉源治理成效初显,办案质效大幅提升,各项审判质效指标均位居全州法院前列,为牟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但也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司法理念需进一步转变。少数法官的司法理念、司法能力与新时代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群众工作方法单一、主动调解意识不强,实现案结事了的能力不足,应对风险挑战、服务高质量发展等方面能力还需加强。二是诉源治理需进一步深化。多元纠纷化解机制还不健全,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发展不平衡,行业调解组织不健全,工作合力未完全形成,诉源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发挥不充分,人民群众对非诉讼方式化解纠纷渠道的知晓率、认同度有待提升。三是审判质效需进一步提高。审判司法环境不优,部分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诉讼中启动鉴定环节多、周期长。民事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不够高。当庭裁判比率不高,少数裁判文书说理不够充分。法律文书送达时间过长、送达困难和执行难等问题依然存在。审判的质量、效率、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员额法官助理配置不到位,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个别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的司法能力与办案工作不相适应、驾驭庭审能力不强,法律适用、依法调解能力不足,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为进一步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立正确审判理念。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找准民商事审判发挥职能作用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秉持公正司法理念,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服务,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建立健全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的民商事审判工作机制,发挥好司法助力高质量发展的作用,依法高效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继续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升级,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

二、深化诉源治理,构建多元解纷新格局。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学习贯彻《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进一步建立健全多元解纷衔接联动机制,完善诉前委派调解、委托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机制,推进各类解纷平台和资源有机整合,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行业性调解组织和行政主管部门的作用,主动服务乡村振兴和社会治理,积极开展“无诉讼村(社区)”创建活动,合力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减少进入诉讼程序、执行程序的案件。

三、强化规范管理,提升案件审判质效。要健全完善审判质量保障机制,进一步提升立案效率、分案效率、送达效率,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等制度功能,扩大独任制审判适用范围,细化落实“繁简分流”和速裁工作制度,从简从快审理简单民商事案件,尽最大努力缩短民商事案件审理周期。规范司法鉴定活动,营造良好的民商事审判司法环境。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度,综合运用案件质量评查、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等手段,强化民商事案件审判规范化管理,推进电子化审务管理,完善互联网司法模式,以精准司法推动数字正义,努力实现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

四、整合优化资源,全面提升工作水平。要积极适应民商事审判工作发展需要,不断优化民商事审判队伍结构,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善于做思想工作的法官充实到民商事审判一线,配齐配强民商事审判辅助人员。加强对《民法典》、新《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学习培训、确保新法正确使用,强化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技能培训,大力提升民商事审判法官的法律适用能力和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和诉讼调解能力,全面提升民商事审判队伍的司法能力和整体水平。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落实情况适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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