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关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22-08-19来源:本站原创点击:8052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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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6日牟定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

 

牟定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

审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物业管理的决策部署,深入宣传贯彻《楚雄彝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党建引领,健全业主委员会,推进“红色物业”建设,全县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小区环境面貌持续改善,物业服务行业逐步走向健康良性发展。

但也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监督管理有差距。主责部门对物业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不到位,学习宣传贯彻《楚雄彝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不深入,大多数业主和物管从业人员对法规不熟悉,不清楚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不能依法维权。监管责任落实不力,住建、自然资源、乡镇、村、社区各部门之间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还未形成。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审批程序复杂,申请使用较难,属于公共部分需维修的问题无法及时解决。二是物业管理服务不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进入和退出程序不依法、不规范,新建小区物管大多是开发建设方前期带入,未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规定程序进行招投标,业主对不满意的物业服务企业更换难。部分物业服务企业不能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对小区公共收益情况、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公开公示,业主缺乏知情权。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服务意识差,服务能力有限。部分物业服务企业为了降低经营成本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对业主提出的问题不主动积极解决,业主满意度较低。三是业委会作用发挥不充分。业主委员会成员缺乏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维权、监督和协调作用发挥不明显,主动参与小区物业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与业主及物管企业之间的沟通协调不够,小区内发生矛盾问题化解不及时。小区业主文化程度不同、认知不一,部分小区人员流动性大,业主参与小区共建共治共享的自治意识不强。四是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部分老旧小区和失地农民安置小区基础设施老旧,公厕、绿化等严重不足,有的没有物管用房,更没有业主议事活动场所。部分商住小区由于前期规划设计不合理,不同程度出现停车泊位不足、绿化美化亮化率低等问题,已不能满足业主的居住需求。

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长效工作机制。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把物业管理工作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和社会治理创新等重点工作共同推进。加大对《楚雄彝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力度。理顺工作关系,配齐工作力量,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协作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优化维修资金归集、存储、续筹划拨、使用等业务流程,多渠道探索专项维修资金保值增值途径,提高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效率。

二、规范行业标准,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水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定期按照行业标准对物管企业进行考核,对管理不规范的企业责成退出,重新依法按程序招聘新的物管企业入驻。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升服务质效,严格执行服务项目、收费等公开公示制度,及时采纳、改进业主委员会及业主提出的合理要求。加大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三、强化指导监督,进一步推动业委会作用有效发挥。要将业主委员会和楼栋长队伍建设作为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核心抓紧抓实,结合实际探索建立业主委员会成员、楼栋长工作津贴补贴机制,为推动业委会作用的发挥提供必要的保障。定期对小区业主开展物业管理方面相关知识的宣传,增强业主对物业管理工作的认识,理解支持好物业管理工作,引导业主有序参与议事,破解小区物业管理难题。

四、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进一步夯实小区物业管理基础。学习借鉴老旧小区、安置小区提升改造、加装电梯等典型经验,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补齐小区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严把商住小区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关,对小区基础设施配套方案提前介入监管,尽量减少或避免小区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不合理现象。结合全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县城居住区建设补短板等行动,破解一批业主反映强烈的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建成一批管理规范、服务优良、环境宜居、安定和谐的“美好家园”小区,推进物业管理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落实情况适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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