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刘琼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日期:2022-01-05来源:本站原创点击:5029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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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

      牟定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任免如下:

      刘 琼 任牟定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陈发喜 免去牟定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牟定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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