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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
牟定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任免如下:
刘 琼 任牟定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陈发喜 免去牟定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牟定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