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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0日牟定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通过)
陈发喜同志因工作变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辞职请求。牟定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根据本人的辞职请求,决定接受其辞去牟定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并报牟定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