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21-12-27来源:本站原创点击:5637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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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6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通过)

 

牟定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

审议认为, “十三五”以来,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州有关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并举”发展思路,紧扣“保基本、全覆盖”工作目标,制定实施了第二期、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办园条件明显改善,幼教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保教质量不断提升,学前教育内涵及特色进一步显现。但也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不足。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和“二孩”政策落地,县城区仅有一所公办幼儿园,城镇小区配建幼儿园政策落实不到位,难以满足广大家长选择公办园、优质园的送读需求,入公办园难、入优质民办园贵、大班额问题仍然突出。二是幼教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公办幼儿园教师数量不足,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不稳定,专业素养偏低。乡村幼儿园教师主要来源于小学转岗和临聘人员,年龄偏大,缺乏幼教专业素养,难以满足学前教育发展要求。三是学前教育保教质量亟待提升。城乡学前教育发展差异大,乡村幼儿园和部分民办幼儿园保教设施设备不足、办园理念陈旧、保教模式单一、管理水平不高,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仍然存在,科学保教水平和质量亟待提升。

为进一步促进学前教育发展,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坚持政府主导,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深入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充分考虑城镇化进程中区域生源增减和流动趋势,科学合理布局,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保基本、全覆盖”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奖励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提高补助标准,减轻民办幼儿园办学负担。鼓励优质幼儿园开办分园或合作办园,对口帮扶乡村幼儿园、薄弱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顺应城镇化发展需求,加快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工作。健全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多方争取国家、省州补助资金,将学前教育必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减少保教费统筹比例,加强保教设施设备配置,保障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

二、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幼儿教师专业素养。要科学核定和落实师资编制,健全教师补充机制,逐年公开招聘一批专业幼儿教师,解决公办幼儿园教师数量不足、专业素养不高、队伍老化等问题。严格执行幼儿园教职工资格准入制度,鼓励支持幼儿教师提升学历,充分利用国培项目、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学习培训机会,提高幼儿教师特别是乡村转岗幼儿教师、民办幼儿园教师、尚未取证幼儿教师的专业素养,落实教师和保育员持证上岗要求。加强幼儿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思想政治素质,规范职业行为。督促民办幼儿园规范用工行为,提高教职工待遇,落实社会保险,稳定教师队伍。通过多种途径,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儿童、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教师队伍。

三、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提高保教质量。要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教育、发改、财政、人社、编制、国土资源、住建等部门以及乡镇主要领导参与的、灵活机动的议事机制,重点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建设用地、资金投入、人员编制配备、民办幼儿园监管和新建小区配建幼儿园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监测评估机制,定期不定期对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幼儿园和乡村幼儿园保教质量进行抽查,及时纠正违反教育政策和教育规律的不良倾向,规范幼儿园科学保教行为,促进幼儿教育健康发展。加强幼儿家长和社会面的宣传引导,帮助家长纠正认识上的误区、掌握科学的教育观,杜绝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积极推动幼小衔接工作。加强日常监管,规范幼儿园特别是普惠性优质民办幼儿园的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幼儿家庭经济负担。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和年检制度,坚决取缔存在安全隐患的民办幼儿园。完善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强化安全监管,切实保障校园安全。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落实情况适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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