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21-09-01来源:本站原创点击:3306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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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6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通过)

 

牟定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

审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从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出发,抢机遇争项目,将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积极推进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通过改造,县城建成区内老旧小区基础配套功能得到完善,居住环境得到美化,管理秩序得到规范,市容市貌得到提升。但也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资金投入不足。由政府主导实施的基础类改造资金仅有中央预算内的项目资金,省州县配套资金无法到位;居民和部分产权单位出资意愿低,完善类改造难以推动,改造标准与现实需求仍存在较大差距。二是改造方案不优。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过程中,宣传发动不够深入、意见征集不够全面,小区住户认知度、参与度、满意度不高。制定改造方案没有充分与“美丽县城”建设相融合,在风貌特色、美化亮化、市政配套基础设施、空间改造等方面依然存在差距。三是建后管理不到位。大多老旧小区小而散,居住群体人员复杂,基本处于低效管理甚至无管理状态,引入物业管理机构统一管理难度大。部分住户缺乏共建共管共治意识,难以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部分改造后的小区,脏、乱、差问题容易反弹。

为进一步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拓宽资金渠道,加大改造力度。要在积极向上争取中央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的同时,结合创建全国卫生县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省级“美丽县城”、省级“文明城市”等工作,打好组合拳,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积极推动居民自筹资金实施完善类改造,对老旧破损的门窗、防盗栏等自建部分进行更新改造;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有条件的小区实施提升类改造,对小区公共空间进行统一规范的改造建设,最大限度改善居住环境,提升老旧小区改造的整体效果。

二、强化统筹协调,凸显改造成效。要建立健全居民参与机制,做实做细改造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工作,积极引导居民参与意见征集、资金筹措、施工监管、后续管理等工作。总结借鉴好的经验做法,优化完善改造方案,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在排水排污管道渗漏不通畅、光缆线网杂乱不规范、违规建筑物占用公共空间等问题上下功夫;在风貌特色体现、环境美化亮化、建后长效管理上出实招;要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高质量施工上多着力,集中有限财力逐个推进,真正做到改造一个提升一个。

三、坚持建管并重,巩固改造成果。要高度重视做好老旧小区改造的“后半篇文章”,将改造后的长效管理纳入改造方案统筹考虑,同步规划,同步实施。结合基层党建带动社区治理,以社区居委会为主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作用,帮助居民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和居民自治管理小组,探索建立小区公共管理、维修资金筹集等自治管养机制,推动形成共建共管共治的社区治理格局。对具备条件引入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相关职能部门和社区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及早明确改造后小区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和办法,逐步培养和提升居民交纳物业服务费意识,采取准物业管理、智能化管理模式,持续巩固改造成果。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落实情况适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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