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牟定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召开党员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会议指出,《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对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容、方式、监督追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健全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必将成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制度“引擎”。
会议要求,一是各位党员要深刻认识《规定》出台的背景和重大意义,树牢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树牢“抓党建是最大政绩”和“不抓党建是严重失职”的执政理念。二是要把《规定》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规定》的学习宣传解读,确保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准确把握主要内容,领会精神实质,抓好贯彻落实,确保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三是常委会党组和党组成员要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带头提高履职尽责本领,以党建工作带动业务提升,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双加强,双提升。
会议强调,“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这是政治宣示、是政治要求,更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再出发的进军令,广大党员要严守初心,牢记使命,不断推动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