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县贯彻实施《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路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报告

日期:2019-11-28来源:本站原创点击:2741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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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牟定县委:

根据牟定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会议议题及视察执法检查安排意见,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常委会副主任杨虹的带领下,于10月17日至18日先后深入到新桥镇、蟠猫乡、凤屯镇的部分乡、村、组公路进行实地察看,并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各方面意见。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0年颁布实施以来,县人民政府着力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强化学习宣传,积极争取项目建设,持续开展管理养护,确保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公路管理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为推进我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积极开展《条例》宣传教育。结合“美丽公路”的创建,积极组织学习培训,通过电视台、“小广场·大喇叭”、微信公众号、发放明白卡、温馨提示等宣传方式,开展《条例》等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认真实施普法教育,对公路管理工作中违反《条例》的行为予以曝光,对损坏和占用公路设施等形为进行专项治理整顿,对违反《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效增强广大群众自觉爱路护路,积极支持公路建设和养护的意识。

(二)交通项目建设持续快速推进。州县乡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工作有力、领导到位、措施到位,保障了交通重点项目的推进和项目的开工。昆楚大扩容、楚姚高速公路建设有序推进,牟元高速公路启动规划设计。十三五以来,共计总投资16.8亿元,硬化了农村公路路面9条46.8公里;旅游路资源路重要县乡道建设项目2条27公里;窄路基路面改造7条43.94公里;大中修工程4条67公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68条556.64公里;贫困村基础设施及补短板项目24条481.85公里,有效消除了部分道路的安全隐患,提高了公路通达率。

(三)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得到加强。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县、乡、村三级道路养护管理主体责任,纳入政府绩效评价,落实奖惩。推行社会化养护,对县、乡道路养护实行竞争进入,合同管理,考核兑现,末位淘汰的承包管理机制。采取“一事一议”决策与群众投工投劳结合,考核兑现奖补落实村道养护责任。建立健全规范管理、安全管理、应急保障、廉政建设等制度,按季度、按月对养护责任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实现农村公路养护常态化。积极推进示范点、示范路暨“美丽公路”创建工作,开展路域环境整治,推行农村公路管养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形成了全社会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有效强化了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宣传的广度深度不够。部分乡镇对《条例》规定划分的责任不明确,对公路建设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部分群众对《条例》的内容知之甚少,爱路、护路的意识淡薄,乱挖乱占公路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建设养护管理资金需求大,配套不足。《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公路规划建设和养护管理专项资金来源中的“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量中每年不少于2%”等相关规定执行不到位,公路规划建设和养护管理资金难以保障,工作难以得到全面落实。

(三)农村公路规划不合理,安全隐患多。由于受地理环境、建设资金的制约,农村公路路面狭窄,公路技术等级低、路面状况差,部分公路弯急坡陡,无排水系统,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四)路政管理滞后,路产路权难以得到有效保护。各级政府虽然成立了公路管理机构,但运转机制不畅、运行效率不高。重建轻养现象突出,超载超限车辆碾压损害公路的行为时有发生,在公路上乱堆乱放建筑材料、私搭乱建较为突出,路产路权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三、下步工作意见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县、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开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形成全民参与的工作局面。交通运输、公安、农机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熟知《条例》的基本精神、条款内容,增强执法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各级干部及广大群众敬畏和执行《条例》的良好氛围。

(二)拓宽筹资渠道,积极争取筹措资金。加强资金整合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州补助。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尽快制定交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户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保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全面落实。

    (三)科学谋划,做好“十四五”交通运输规划工作。在对“十三五”农村公路发展情况、政策执行情况与效果、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等进行全面、客观、准确的综合评价基础上,合理规划“十四五”发展目标,不断完善路网建设,提高公路通行能力、技术等级标准,围绕扩大通畅深度、实现上档升级,重点做好连村路、断头路和大中修养护工程规划、上报、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农村公路的网络化水平,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四)加大执法力度,维护道路安全。进一步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公路路政管理,经常性开展农村公路管理整治活动,抓好源头管理,坚持集中整治,依法严格监管,坚决查处对损毁公路、破坏路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使《条例》的各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涉及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的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依法履行好各自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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