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工作回眸】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奋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

日期:2019-11-25来源:本站原创点击:1124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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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根据第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修改的宪法和制定的地方组织法,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相继设立常委会。1981年11月4日,牟定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设立了牟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开始了牟定县人大工作的新篇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迈入新的发展阶段。

40年来,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牟定县人大常委会在中共牟定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在探索中创新,在发展中完善,在加强中提高,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40年来,办公条件不断改善。县人大常委会设立初期,没有单独的办公场所,在县城西街与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在同一院内办公,办公室4间,面积仅50平方米。1982年12月,争取财政投资6.9万元,新建砖混结构三层584平方米的住宅楼1幢,解决了机关干部职工住房和办公问题。1989年,在县城茅阳东路征地3.3亩,投资23万元,新建砖混结构四层960平方米的住宿楼1幢,于1990年5月21日投入使用,县人大常委会也于同年11月19日将办公地点由县城西街搬入茅阳东路职工宿舍楼。1991年12月28日,投资22.5万元的砖混结构四层755平方米的办公楼在职工住宅大院内建成交付使用。至此,县人大常委会有了完整的会址和独立的办公场所,并一直沿用至今。其后,由于使用年限长,加之受地震等因素影响,先后几次对办公楼进行了修缮。

40年来,机构设置不断完善。县人大常委会设立之初,机关行政编制9人,下设办公室和信访组两个办事机构,常委会印章自1982年1月6日启用。1985年3月3日,增设法制、财政经济、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原信访组职能合并办公室。1986年12月31日,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1991年1月30日,增设民族工作委员会。1993年4月14日,撤销法制、财政经济、教科文卫、民族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组建综合办公室,下设六个股,行使原“四委一室”职能,行政编制增至17人。1995年3月,撤销综合办公室,恢复各工委和办公室。1998年3月30日,增设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2006年11月,增设农业与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2019年新一轮机构改革后,设县人大民族、财政经济、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四个专门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监察司法、选举联络、预算三个工作委员会和常委会办公室。人员编制22人,实有干部职工33人。为加强常委会机关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1981年11月设立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并于同月设立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1987年3月建立机关工会小组,1993年3月建立机关妇代小组。

40年来,监督职能有效发挥。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先后听取和审议 “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工作汇报461项,作出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354个,组织开展代表视察88次,对76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保障了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正确实施,促进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40年来,选举任免不断规范。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选举任免的有机结合,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共召开人民代表大会39次,成功完成了10次县人大代表和8次州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共依法选举产生县人大代表1773人、州人大代表240人,组成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并选举产生了其他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员;共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会议272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600多人次,为推进全县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40年来,代表作用充分发挥。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途径,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积极探索并不断完善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新机制、新途径,认真组织开展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支持、规范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共办理代表议案74件,代表建议7533件,一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表彰了一批优秀人大代表和优秀代表议案建议,较好地发挥了人大代表在联系人民群众和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牟定县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依法履行各项职权,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和人民意志。坚持重要工作、重大问题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主动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县委切实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明确县委专职副书记联系人大工作,定期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坚持每届县委至少召开一次县委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对人大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县委高度重视人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把人大干部的配备、培养、选拔、任用与交流纳入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依法监督取得新成效。持续打好监督“组合拳”,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形式,寓支持与监督之中,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促进,紧紧围绕经济建设、环境保护、脱贫攻坚、民生改善等重点工作,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探索运用专题询问监督方式,对县人民政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开展专题询问。2018年9月,牟定县在全省率先脱贫摘帽,凝聚了人大干部和全县各级人大代表的智慧和力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不断健全任免程序,人事任免更加规范。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建成了人大会议表决系统,人事任免通过电子表决方式进行,任免程序更加规范透明。建立人大选举任命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表态发言和任后公开向宪法宣誓制度。四是夯实工作基础,代表主体作用更加充分发挥。认真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国家机关与代表的联系更加密切,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进一步拓宽。组织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赴华中师范大学和全国人大会议中心开展培训,人大代表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不断提升。乡镇人大代表工作站、村社区代表联络室全面建成,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更加丰富多彩。县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和代表活动阵地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代表履职提供经费保障。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办理质量不断提高。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和选举任免信息服务平台建成投入使用,“互联网+人大”取得突破。五是不断探索创新,民主政治领域改革稳步推进。全面深化人大及其常委会机构改革,首次在县级人大设立专门委员会,人大及其常委会机构不断健全。深化预算联网监督,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建成投入使用。关于建立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改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经县委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印发实施。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系统和人大视频会议系统建成投入使用。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40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体现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40年来的工作实践启示我们: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走群众路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代表工作和常委会自身建设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坚持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是做好人大工作的不竭动力。

在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4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地方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增加了前进动力。作为地方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职、扎实工作,奋力开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新局面,不断谱写人大工作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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