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河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19-09-24来源:本站原创点击:1257 字号: 手机:

扫描微阅读

(2019年9月23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

 

牟定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河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

审议认为,自2017年4月实施河长制工作以来,县人民政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重视制度落实,加大资金投入,我县河长制工作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巡查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河长履职不到位,个别河长只挂名、不出征,巡查走过场,不走访听取村级巡查员情况汇报,不牵头研究解决问题。部分巡查员由建档立卡贫困户担任,因自身综合能力弱,难以胜任工作。部分巡查员日常巡查频率低,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作用发挥不明显。二是基础设施不完善。污水管网建设滞后,部分河段沿岸村庄生产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农村环保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垃圾、污水处理、河道治理项目支撑不足,河道治理、管护、巡查、保洁任务繁重。三是联动机制运行不畅。相邻县市在实施河长制工作上缺乏衔接协作,没有整体联动的协调机制,监管难度较大。县乡之间、部门之间对接协调不够,共同发力有差距。四是爱河护河意识不强。群众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和对破坏生态环境的危害认识不足,有的随意把秸秆、生产生活废弃物丢弃、垃圾倾倒在河道内,部分村组垃圾收集率不高,畜禽养殖小区及专业户无污水处理设施,对水环境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河长制工作,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加大投入,夯实基础建强队伍。加大资金投入,加快乡镇、村组“一水两污”处理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生产生活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水平,切实从源头上保护河道。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实施河流保护治理工作,解决好各条河流存在的具体问题,整合巡河员工作经费,切实发挥巡河员的作用。

二、注重实效,压实各级河长责任。严格按照河长制的相关要求,细化任务目标,压实工作责任,做到责任清、情况明、措施实、督查严。各级河长要带头巡河并亲自部署重要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大事项,保障水安全、保护水资源、防止水污染、改善水环境,坚决把全县河湖库渠治理好、管理好、保护好。

三、齐抓共管,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对重点河段、流域开展综合执法,加大对毁坏河流水库岸线生态环境、乱丢垃圾、乱排污水、乱搭违章建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改善水生态环境。进一步明确水库坝塘管理主体责任,依法依规清理违规水库坝塘肥水养鱼等行为,确保水体安全。

四、联动协调,狠抓源头治理。加强河库渠动态监管、水质监测和水域岸线管理,定期开展全面巡查。加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加强农村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持续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推进生产生活污水、垃圾规范化处理,加强工业园区污水排放监控和整治,从源头上改善水环境质量。

五、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加大河长制工作的宣传力度,宣传保护生态环境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曝光违法典型案例。面向群众、中小学生,开展河湖库渠生态文明教育,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激发全社会“爱河、护河、治河”的自觉性。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于2020年3月31日前报县人大常委会。

名称:电话:
共0条评论

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