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实施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调查

日期:2019-09-12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罗艳萍 生从彦点击:1275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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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至6日,县人大常委会议题调查组在常委会副主任张家海的带领下,先后深入共和镇和蟠猫乡,查看了解中屯水库、龙虎水库水源地保护情况、了解龙川河、普登河、古岩河、南山公园、双树河河道治理保护情况,到朵苴村委会、龙泉村委会座谈了解乡镇级河长、村级河长、巡查员履职情况,在共和镇召开座谈会,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河湖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

调查组认为,自2017年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带头开展巡河,县乡村三级联动开展巡河工作。至2019年8月末,县级河长巡河(湖)690人次,乡镇级河长巡河(湖)1750人次,村级河长巡河(湖)3590人次。将河长制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两年来县级财政共拨付河长制工作经费277.536万元。建立了配套完善的河湖长制工作制度,各项工作机制运行顺畅,一些突出的水环境问题得到解决,我县向构建“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大大迈进了一步。

在充分肯定我县河长制工作的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调查组提出:一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县、乡、村、组各级和有关部门要采取行之有效的形式,进一步加大对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公众保护环境和河流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二要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夯实基础设施建设。要以人居环境提升为契机,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加大对河道的治理,从源头上保护河道。三要强化巡河员日常管理机制,严格责任考核。完善巡河员制度,做到“人员、责任和监管”三到位,推动工作落实。四要加大督查,务求实效。县、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对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的督查力度,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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