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关于高原特色农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18-08-15来源:本站原创点击:1133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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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7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

 

牟定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高原特色农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

审议认为:《牟定县高原特色农业发展规划(2015-2020)》(以下简称《规划》)制定实施以来,县人民政府切实加强领导,着力推进优质粮油、特色果蔬和生态健康养殖三大产业,重点建设优质粮食基地、双低油菜种植及繁制种基地、青早豆类种植基地、鲜食蔬菜及酱菜加工原料基地、云南红梨种植基地、冬早桃种植基地、猕猴桃种植基地及生态健康养殖基地,有效推动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但存在着:一是《规划》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干部群众对《规划》的产业布局、建设的重点内容知晓率低,未形成共识,缺乏工作合力;县、乡(镇)和各有关部门之间未建立实施《规划》的协调运行机制,缺乏必要的检查考评和激励约束,《规划》中的部分建设项目没有落实;特色产业优势不明显,基地规模与规划预期相比差距较大;二是特色产业发展基础需要持续改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依然薄弱,现有水利化程度与高效农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农业龙头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带动能力不强;农产品加工业链条短,贮运、冷藏、销售及农业金融、保险、信息服务较为滞后,优势特色农业产业缺乏做大做强的支撑条件;三是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管理服务不到位。农业部门与农业科研机构合作不紧密,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水平较低,农技推广停留在较低层次;县、乡(镇)农技部门服务不到位,农产品外宣工作乏力,农业统计滞后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为进一步抓好《牟定县高原特色农业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领导,确保《规划》引领作用得到较好发挥。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规划》实施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在特色产业布局上确保规划引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要把《规划》实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检查考评激励约束机制,定期对照检查,盯紧优势产业做大做强,狠抓《规划》预期项目落实。

二、加大投入,持续改善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条件。涉农部门要着力规划落实项目,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夯实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基础。持续提高水利化程度,改善节水灌溉条件,支持高原特色农业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路子。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增强基地带动能力。加强农业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延长特色农业产业链条。

三、主动作为,努力实现《规划》预期目标。农业部门要深化与农业科研院所合作,提高农技推广应用水平。规划建设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体系,着力打造农产品销售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培育优质农产品品牌,强化农产品外宣工作,服务特色农业产业发展。规范土地流转,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激发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活力。客观、全面、及时收集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动态,定期评估规划目标完成情况,为县委政府推动实现规划预期目标提供决策依据。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于2018年12月30日前报县人大常委会农环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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