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18-06-06来源:本站原创点击:393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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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3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通过)

 

牟定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为进一步做好法院执行工作,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强化履职保障。要进一步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提高当事人自觉履行判决裁定的主动性,增强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法院执行的自觉性。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行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强化队伍管理。坚持严格要求与热情关怀相结合,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进一步提升干警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力提升司法公信力。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案件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多措并举推动案件质量管理精细化,将工作重心放在提高案件审判质量上,为案件的有效执行提供坚实的基础。强化诉前诉中的财产保全措施,加大对拒不执行审判裁定行为的打击力度,缩短、压缩恶意藏匿、转移财产的时间和空间。试行人民调解员诉前调解、法官庭前调解机制,促成执行案件自动履行,缓解执行难。

三、充分整合各方力量,形成联动执行机制。坚持法院重大执行事项、重要工作向党委、人大报告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人大监督的政治优势,排除执行阻力和干扰,整合社会力量,实现信息共享,从社会各方面加大对失信执行人的监督,促其自动履行义务。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的作用,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合力破解执行难问题,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各相关部门要依法协助、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县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逐步形成全社会执行大格局,提高执行效率和效果。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打击力度,有效打击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逃避执行、拒绝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等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于2018年9月30日前报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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