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文明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日期:2017-12-06来源:本站原创点击:1698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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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机关各委室:

为进一步做好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确保创建目标的实现,经研究,决定成立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文明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自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组长:黑茂贵(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家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家海(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杨  虹(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 员:张晓龙(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李永志(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

吴长能(县人大常委会民工委主任)

    易凯春(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赵琼芬(县人大常委会教工委主任)

    李德金(县人大常委会农环委主任)

    张春喜(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委主任)

    朱光萍(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委主任)

        吴  梅(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朱月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晓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梅、王娟同志具体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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